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3月1日起将开展2025yth2206游艇会莆田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缴费对象
2025yth2206游艇会莆田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校生
二、缴费时间
2025yth2206游艇会3月1日9:00——3月7日20:00
三、缴费方式
1.官网缴费:登录莆田学院官网首页“收费平台”,并通过“校园统一缴费平台”完成学费缴纳。
网址:https://pay.ptu.edu.cn/
2.微信公众号缴费:微信搜索“莆田学院公众号”,进入“莆院在线”的“收费平台”缴费。
四、缴费标准
按照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5]费435号)规定: 医学类专业2160元/(人·yth2206游艇会)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、个人代收学费和代办费等费用,广大学生切勿轻信任何机构和个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2.学生缴费前,请务必先确认专科学历是否经国家承认(学信网可以查询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,否则学信网将无法学籍注册导致退学。缴费记录将作为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,逾期未缴纳学费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。
3.因各类原因退学的,根据《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5]费435号)和《莆田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莆院继教〔2024〕5号)文件规定标准清退学费:
(1)缴费后未入读的,按当yth2206游艇会学费的90%予以清退;
(2)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,按当yth2206游艇会学费的80%予以清退;
(3)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(含读完一个学期)的,按当yth2206游艇会学费的50%予以清退;
(4)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,当yth2206游艇会学费不予清退;
(5)因旷课被开除学籍、勒令退学等,所缴纳的学费一律不予清退。
附件: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
统一支付平台学生使用说明.doc
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yth2206游艇会2月20日